一、產(chǎn)品用途及適用范圍
防爆振動電機產(chǎn)品廣泛應用于冶金、礦山、煤炭、化工、電力、建材、鑄造、磨料、陶瓷、玻璃、糧食、視頻、、輕工等工業(yè),是振動輸送機、振動給料機、振動放礦機、振動干燥設備、振動篩分設備、振動落沙機、振動臺、料倉振動防閉塞裝置等各種振動機械理想振動源和激振源。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米,環(huán)境溫度不超過40℃,相對濕度不超過百分之90(溫度不超過25℃時),否則應降低功率使用;





1、在選擇防爆振動電機的過程中主要考慮電動機的機械特性、啟動及其他控制性能必須要滿足成產(chǎn)工程的要求。要考慮電機的功率是否滿足工作需要以及大激振力能否達到物料所需。
2、要考慮工作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是否處于高溫運作、是否屬于高海拔地區(qū)。如果處于高溫運作就要考慮防爆振動電機是否要提高絕緣等級,處于高海拔地區(qū)則防爆振動電機要提高功率使用。
3、倉壁振動器的使用除了考慮以上因素外,還要考慮和倉壁的鏈接方式、及倉壁的厚度等因素。
4、防爆振動電機出了考慮以上因素外,工作環(huán)境十分重要,一定要閱讀使用說明后嚴格按照使用說明選型及操作。
首先,要對防爆振動電機各閥門開、閉動作的可靠性檢查。對各轉動部件的振動檢驗。
然后,要對防爆振動電機的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檢查。對各主要機構進行工廠組裝試驗。